木托盘各部件木材的国家标准
国家对于木托盘各部件的检验项目、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 | ||
检验项目 | 检验内容 | 检验方法 |
树皮 | 全部木构件不应带有树皮 | 目测 |
虫眼 | 允许直径<3mm的虫眼,(受力构件允许每1m长度不多于4个,一般构件不多于10个)。必要时,按订货方的要求进行除虫害处理。 | 卷尺测量 |
腐朽 |
受力构件不允许任何腐朽,一般构件允许轻微的腐 朽(仅限污斑和变色,硬度无明显下降) |
目测 |
裂纹 |
允许不贯通的纵向裂纹 (受力构件≯10%,一般构件≯15%) |
卷尺测量 |
节 |
受力构件的危险截面不允许任何节,其他部位允许 每1m长度不多于5个直径≯材料宽度20%的节,死节 应修补,直径<5mm的节不计。 一般构件允许直径≯材料宽度40%的活节和直径 ≯25%的死节,直径<5mm的节不计。 |
卷尺测量 |
斜纹 | 允许沿长度方向的斜纹(受力构件在宽度上≯20%,一般构件≯30%) | 卷尺测量 |
钝棱 |
受力部件允许缺角宽度≯材料宽度的30%,厚度的 33%,一般构件允许材料宽度的40%,厚度的50%。 |
卷尺测量 |
变形 |
允许纵向和横向的弯曲变形(受力构件≯1%, 一般构件≯2%) |
卷尺测量 |
用刀或凿子插入有污斑和变色的木托盘可疑部位,比较材料良好的部位,若硬度明显下降, 可判定为腐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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